八字六神訣

五行妙用,難逃一理之中。

進退存亡,要識變通之道。正官佩印,不如乘馬。

夫用官之法,大要健旺清高,最忌淺薄。

官旺宜印,弱則宜財,此不易 之理也。

今言用印,不如用財者。乃有一說:

假如身旺官輕,多見印綬,則日主愈強,而官愈弱矣。

壺中子云:官輕不若煞輕 所以喜財旺之地。

生官剋印,表裏方得中和,於此足以發福。

 

七煞用財 豈宜得祿。

此言煞旺太過,日主無依。

又如用財生煞,則日愈弱,而煞愈旺矣。

當之不能,遠之不可,只得棄命相從,以免侵凌之患。

運行財煞旺地,不易始從之心。

一遇歲運歸祿,日主特強,乃與煞戰。

以寡敵眾,其能勝乎凶?可知矣。

 

印逢財而罷職,財逢印以遷官。

印乃清高正大之物,見財不能保其名位。

且如原用印綬,不以官煞為倚者,運行印官之地,仕路清高。一遇財鄉,剋了印綬,柱無比肩為救,不免罷職投閒。

傷重者,必死於異鄉水火。

身旺用財榮華可知,再行財旺之地,主不能勝。

卻要印旺流年,助我根本,反能進爵遷官。

不為財壞印之論也。

 

命當夭折,食神孓立逢梟。

七煞傷身,原無正印為解,獨以食神一位制煞。

壯年運道,喜行制煞之鄉。

若遇梟神有力,剋我食神,柱無偏財遇敵。

不免縱殺傷身,為禍滋烈。

 

運至凶危,羊刃重逢破局。

專言用財無煞者,大忌羊刃為禍。

若歲運重逢羊刃劫財破局者,必有喪家囚獄之苦。

傷妻剋子之悲,木火兵刃,悉有之矣。

 

爭正官不可無傷。

官者祿也,無人不欲。

若柱中多見比刃,又有一位官星。必然爭奪,立見有福?

不如運至傷官,傷盡官星,則比肩無爭奪,始可安矣。

 

歸七煞最嫌有制。

此亦因比肩之謂也。

蓋四柱多見比肩,必然爭祿爭財,且奪歲運之物為禍。

如年月透出一位七煞,比肩知畏,勢必歸之。

歲運一遇食神制煞,則柱無張主之神,使比肩復亂如初。

則散財破業,橫死於苟食之下,端有徵矣。

 

官居煞地,難守其官。煞在官鄉,豈能變煞。

官為純雅之貴人,煞乃奸邪之惡客。

如官居煞黨,其勢不能獨立,必混化而為煞。

雖官有純雅之風,安能守乎?

煞乃剛暴之人,雖在官星禮義之鄉,終不由禮義而化。

故不能變煞為官也。

 

貪財壞印擢高科,印分輕重。

凡命印重煞輕,終不為貴。

要行財旺之運,剋太過之印,生不及之煞。

煞印相停,必能超越。

若印輕逢財,乃為大害,宜消息詳之。

 

遇比用財纏萬貫,比得資扶。

財乃我用之物,得之乃佳。

柱中有一七煞專權,日主被制,則無暇用財。

若得比劫透露,或歲運生扶。

日主不致衰弱,可以敵煞,而財始為我用矣。

 

運到旺鄉身反弱。

此言從財、從煞未成之象。

日主衰弱,未肯棄命而從財煞。

若大運行遇資扶之地,必與財煞爭敵。

敵之不勝,反遭財煞之害,愈見弱矣。

定必因財構禍,災病累身。

 

財逢劫處禍猶輕。

身弱財多,當之不能。

行遇比劫,分財助氣,而禍反輕。

 

財不有傷,還忌陰謀之賊。

柱中用財,無比刃劫奪者,則無所傷。

尤忌支庫中有比刃暗藏,或被衝刑,則私竊之害不免矣。

 

煞無明制,當尋伏敵之兵。

煞者頑暴之人也,必欲食神明制,方可為用。

如柱中明無制伏之人,不可便以凶言,要深求四柱支神。

如有食神暗伏,或遇刑衝,或就三合亦可為伏敵之兵。

大運行制煞鄉,必主成名進祿。

 

貴人頭上戴財官,門充駟馬。

此專言歲日互換貴人,不遇空亡劫害,煞刃同宮者。

上戴財官,又居正位,帶合有根,得時進氣。

乃為富貴,權掌兵刑,非常之命。

玉井云:登金步玉,貴人頭上戴官星,是官視財為尤要也。

 

生旺宮中藏亡劫,勇奪三軍。

八字中,如帶亡神劫煞,得遇真正長生,及年支納音。

或得長生臨官帝旺者,主武略出群,有舉鼎拔山之勇也。

 

為跨馬以亡身,因得祿而避位。

柱中原多比劫無財用,歲運逢財,日主乃食其用。

比刃必然劫奪,重則損命喪家,輕則休官罷職。

原用官星,帶財為貴,運行歸祿之鄉,乃比肩旺地。

必然爭奪官,正謂遇比肩而爭競,於此反失俸祿,故避位也。

 

印解兩賢之厄,財勾六國之爭。

兩賢者,二煞也。印者仁也。

凡用日主不弱,兩煞透出天干,并虐日主。

無食為救,縱有亦被梟神所得者最凶。

若能用印化煞,使降於我。

如此不獨富貴出人,且能享福。

一云兩賢,官與煞也。

若止作煞言,重下句眾煞混行意。

財者,人所共欲之物,因茲而構禍者多矣。

若局有刃伏於柱中,不遇其財,則無爭劫。

倘有財為用,或歲見財,惹起比肩混劫為禍。

刑耗傷妻,在所不免。

 

眾煞混行,一仁可化。一煞猖亂,獨力可擒。

煞本待制而後服從,若見煞多,力不能制,制之則必致叛。

故不若用印,印者仁也,以仁化煞,使煞自降為妙。

喜印旺鄉,乃益其化,不宜再見制伏,所謂疾之已甚,亂也。獨煞猖亂,勢力有限,一食制之,自可以服,況食神多制者乎。

 

 

印居煞地,化之以德。煞居印地,齊之以刑。

如甲日主,用申為煞,剋我無制,其凶可知。

殊不知水印長生於申,自能化煞,不使凶暴。

若干支多財,乃成下格。比旺財輕者,用之更美。

如乙木用辛金為煞,遇子栽根,特強剋我。

雖為我之印,乃煞所生之宮。

若更辛金透出,侵凌日主,干無食神為救者。?

得旺午衝子,去生殺之宮,則辛無所倚,庶免剋身之患。?

 

兄弟破財,財得用。煞官欺主,主須從。

一局比肩,日干專祿,柱中不見財官,則無所用。

卻比肩成黨,望空衝破財旺之宮,而財力為我所用。

大怕填實衝宮,留合比肩。

假如辛酉日,遇酉多沖卯,遇卯多破午,乃合正用。

官煞太多,日主無力,四柱更不拖根,運途又行財煞。

不如棄命從煞,通煞旺之鄉,必能發福,大忌身旺食神之運。

 

一馬在廄,人不敢逐,一馬在野人共逐之。

馬,財也。乃比肩必爭之物。

若財明透,四柱中特立無遮攔者。

譬如馬之在廄,其分素定,比肩不敢爭逐。

大怕背財運道,三合六合之鄉,比肩乘機暗竊,致禍不輕。

若用財不見明露,隱於支庫之間,乃人所不知之地。

比肩競圖竊取,雖深藏固閉,難保無患。

 

財臨生庫破生宮,兼奉兩家宗嗣。

凡命以印為母,以財為父。

財固以印為家,印必以財為主。

然財貴而印自榮,夫敗斯妻無倚。

所以論人根基父母,必以看財為先。

若財有長生之宮,又見墓庫局。

卻有神破所生之宮,無犯於墓庫者。

則為螟蛉過繼之兒,棄父隨母之子也。

蓋生乃發蒙之初,庫在收斂之際。

棄始由終,故知此也。

 

身坐比肩成比局,當為幾度新郎。

凡命無傷官食神者,必然用財為妻。

妻所屬之宮,日下一位是也。

卻被比肩占了又見三合成局,歲月時中,見財必奪。

柱若無財,歲運見亦為患,剋妾傷妻,豈止一二而已。

 

父母一離一合,須知印綬臨財。

柱中財印,乃為父母之神,所處不許同宮。

雖為父母之名,實有剋剝之意,豈能免離間之恨哉。

若印與財相連一宮,而財印皆有著腳。

生祿同鄉者,終得聚合成家而無間矣。

 

夫妻隨娶隨傷,蓋為比肩伏馬。

凡論財為妻室,財逢旺用之年,或有生助進氣,當得一妻。

若財下原伏比肩,因被煞神制伏,不遂可奪之機。

一遇其財,又見食神制煞。則縱志奪財,妻難久處。

 

子位子填,孤嗟伯道,妻宮妻守,賢齊孟光。

子者官煞也,子位者生時也。時上要財,及用官煞生旺之氣。不逢刑害孤虛,不失用神時候,則有子矣。若官失其令,更有傷官神食神為妒,徑來時上填實,反有伯道之嘆。

妻者,財也,妻宮者,日支也,本宮若見其妻,乃得立矣。

不逢比刃,不遇刑衝,不有桃花惡煞。得天月二德貴人同處者。不惟遇道韞之才,且有孟光之德也。

入庫傷官,陰生陽死。幫身羊刃,喜合嫌衝。

傷官本有陰陽,生死當較其是否。

凡傷官歸庫,歲運逢之,多見喪亡橫禍。

殊不知五陰傷官,於此返魂無咎。

刃乃幫身之物,大怕身旺逢之。

得一重煞,與刃作合,化為權星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紀老大姓名心理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