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用神(平衡用神的理論)          網友分享

  清沈孝瞻《子平真詮》云: 「八字用神,專求月令,以日干配月令地支,而生剋不同,格局分焉。財官印食,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;殺傷劫刃,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。當順而順,當逆而逆,配合得宜,皆為貴格。 是以善而順用之,則財喜食神以相生,生官以護財;官喜透財以相生,生印以護官;印喜官殺以相生,制劫以護印;食喜生旺以相生,生財以護食。 不善而逆用之,則七殺喜食神以制伏,忌財印以資扶;傷官喜佩印以制伏,生財以化傷;羊刃喜官殺以制伏,忌官殺之俱無;月劫喜透官以制伏,利用財而透食以化劫。此順逆之大格也。…… 然亦有月令無用神者,將若之何?如木生寅、卯月,日與月同,本身不可為用,必看四柱有無財官殺食透干會支,另取用神。然終以月令為主,然後尋用。是建祿月劫之格,非用而即用也。

  民國命理學家徐樂吾評注說: 「用神者,八字中所用之神也。神者,財、官、食、印、偏財、偏官、偏印、傷官、劫刃是也。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,或扶或抑,即以扶印之神為用神,故用神者,八字之樞紐也。所以用神未真,命無準理,故評命以取用神為第一要義。取用神之法,先求之於月令之神,月令者,當旺之氣也。如月令無可取用,乃於年、日、時之干支中求之。用雖別求,而其關鍵仍在月令。譬如月令祿劫印綬,日元盛旺,劫印不能用,則別求剋之、洩之之神為用,用雖不在月令,而別求之關鍵,則在月令也。若四柱剋洩之神多,日元轉弱,則月令劫印,仍然可用。故云:『用神專求月令』,以日元配月令地支,察其衰旺強弱而定用神也。…… 至於名稱善惡,無關吉凶。為我所喜,梟傷七殺,皆為吉神;犯我所忌,正官財印,同為惡物,不能執一而定論,在乎配合得宜而已。因用神之重要,故凡五行之喜忌,干支之性情,以及生旺死絕合刑沖之解法,同為取用時所當注意,雖為理論,實為根本。

按:以上所言「用神」,分為兩種,不可混淆。

  一、局中所用之物(或有用之物),為用神。如:己日干生於酉月,天干透辛,則以辛為用神,辛為己之食神,即食神為用,此為食神格。但這個食神並不一定是使命局趨向綜合平衡之物,只是八字「有用」之物而已,見下。

  二、使命局趨向綜合平衡的一種五行,為用神。承上,己生酉月,天干透辛。

 1. 如果四柱其餘干支中有許多己土比肩、戊土劫財、丙、丁火印星,己雖生酉月洩氣,而日干仍然較旺,柱中又有壬、癸水財星的話,可以取財星作為用神,如:

  戊 己 辛 癸(年)

  辰 巳 酉 未
  辛金得月令透干,金之力強,可取辛金為用(因辛金有用),為食神格,柱多比劫印星,日干強,取年上癸水為用神,為食神生財格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秀氣流通,誠為美格,大運走水運,必然大吉大利,發福百端,金運次吉,也是好運。火運損了食神不利,木運平常,土運有吉有凶。此身旺,食神之利在於洩身、生財。


 2. 如果四柱其餘干支中戊、己土、丙、丁火少,日干又因為食神旺而洩氣過甚,日干衰,又宜以火、土為用神,如:

  庚 己 辛 癸(年)

  午 酉 酉 亥
  此己土遭傷官食神重重洩氣,日干衰弱不堪,只可取午中的丁火、己土作為用神,大運必以火、土(丙、丁火制金,戊、己土幫身)運方佳,雖然八字不平衡,但一走到是火、土的大運流年,仍可發福非常。行金、水、木皆為凶運。此身弱,食神之弊在於洩身生財,己身尚不健全,何堪再見食神洩氣。


 3. 如果四柱其餘干支多甲、乙木,日干雖弱有根,此甲、乙木剋身為緊,必要食神制去官殺方可言吉,如:

  辛 己 乙 乙(年)

  未 巳 酉 亥
  此己土日干雖弱,但坐下印綬,時逢比肩幫身,不致過弱,所懼者,兩重乙木通根透干,猛剋己土,有殺先論殺,此殺星攻身為緊,妙在時上辛金透出,得月令力強,制伏乙木,則此辛、酉之金剋去身邊之鬼,此命又當以辛金作為用神,大運行金運,自可發福,土運幫身亦吉,不可行火運,剋去了食神為凶(由此可知,身弱不一定行印運就是好運)。此食神之利在於殺重身輕,舉動盡為牽制,日主喜食神,食神制伏七殺,一將當關,群邪自服,故本命又得以食神為用矣。


 4. 如果四柱其餘干支中丙、丁火過甚,日干又強,則又宜以水剋去丙、丁火,以財損印,如:

  辛 己 丁 丙(年)

  未 亥 酉 午
  此不特丙、丁火重重,生日干過多,且制了食神,必以壬、癸水為用,以去其丙、丁火,而衛護食神,大運行水,便是大吉之運。月令食神洩秀,今酉金被傷,必要水來救應,此柱中有壬水,大運仍宜水運為至美。此食神有病,要醫其食神也。


  由以上例證可知,凡局中有用之物,為用神,而此有用之物,當以月令為先,月令本氣無取,可看月令所藏之物有無透干,若均無取,然後方能看別處(如例3.)。此有用之物,有宜與不宜,宜則益之(如例1.),過則損之(如例2.),有病則醫之(如例4.)。 以上非獨食神而言,其餘諸多變化,要舉一反三,細心領悟。


正官

【總論】


  代表物:慢性病、與自己關係密切但不利自己的事器物、不良嗜好、頂頭上司、法律、教師、管教自己的父母、家庭擔子、學歷、當官、工作任務、女性的丈夫(男友)、及男性的女兒、外傷、疾病、制約。


  性格:順從、守法、自我強迫、守常規、常用過往的經驗與合乎理則的心、拘束、人云亦云、掛念、反省、被中傷、責任感、忠誠、自卑感、客觀、理性、重複某些事、刻板、良心感、重視社會公論、重視團體決定、從眾、膽小怕事。

 正官為喜用:

  長相莊嚴端正、頭腦聰明、聲音悅耳、和藹可親。家境不錯、行事溫和且穩健。溫厚聰明,細心審慎,節約樸實,奉公守法,負責盡職。

  官印相生:能在官場和公職中有所成就,且幼年溫文乖巧、喜歡讀書,不讓父母操心。

  財官相生:能在財界享有盛名,且表示幼年家境不甚豐裕,須至青年時期家中經濟才有突破性好轉,方能建立其社會地位。

  正官代表夫星,表示有理想的對象,且夫唱婦隨、令人羡慕。當正官為喜用,品行端正、對工作認真負責、按部就班、按照社會認可的準則去做,因為有個官星來約束他。正官加正印,適合當公務員。正官約身引善、循規蹈矩;正印善良奉獻。加在一起,利於公眾事業。

  正官現年柱,如為喜用,受父母養育之恩大、少年易得志、主名氣;正官現月柱為喜用,受父母疼愛、一生少辛苦;正官現日支,則辦事能力強、逢財運可發財;正官在時支,子女敦厚。

 正官為忌:

  身弱遇正官,表示幼年膽小怕事懦弱難養,智能晚開,而且家中的父母大多勞碌操心,家境不好。命局又有食、傷、財,不見強有力的印星或比、劫來保護的話,剋泄交加,一生為財利奔波操勞、生活困頓、到老難以清閒。

  用神與正官相合,其人必奸險狡詐,貪戀官祿而無所不用其極。此格局見之於命者,與富貴窮通不相涉,大者賣國、小者賣友,此種人小心為上。

  女命有多個正官,表示除了一個丈夫以外,還有其他男朋友,所以必須堅定自己,不要三心二意而惹出麻煩。

  正官太旺,膽小怕事;太弱則表示狂放不拘、不願意遵守傳統規矩。若再見傷官太多,則恃才傲物、不聽人言、無人能管,並對管住本人的人事物想盡辦法擺脫和反抗。傷官過旺的女人,因無人能約束,故遲婚。

  正官為考試、選舉、學位,在身能勝時能考取。若身弱,則表現為學習特別好,但就是運氣不好,考不上。正官過多為殺,如在年柱體現,則可斷家計不豐。四柱有正官四位,則身弱不宜公職,因為會管得透不過氣來。

  正官坐羊刃,一般而言,一生做事辛苦,奔波勞碌。

  八字無官星,行事不願受人約束、好勝心強、嘴硬。若官星合住日主,凡行事皆會三思、受法律、天理約束。

  女命身旺,為夫星得位,得名夫。死、墓、絕則夫不爭氣,有剋夫之象。正官與桃花同柱,斷夫貌勝妻。

  官、殺同現,一般女命感情婚姻複雜混淆,多夫之象。若傷官太旺見官,則為剋夫之象。女命正官薄弱或命局不現,比、劫旺者,夫妻少恩愛、多糾紛。命局無財星,傷官旺,早剋夫。多印星無財,化泄嚴重亦剋夫。

 1. 用之正官不可傷。
  日主太強,八字中比劫重重,而財星不多,宜以正官制去比劫,使命局中和。若雖用正官制去比劫,但仍未中和,大運流年必要行正官運加強官星的力量,或行財運把柱中的正官生旺,使正官有力,而終達全局平衡之功用,故此正官之作用可謂大矣。此處之正官既為美物,豈可傷之,若柱有傷官,必然要剋正官,深禍已經隱伏,大運再行傷官運,引動柱中傷官,必然大禍不免。就算八字中並無傷官,既取正官為格,行運亦忌傷官剋官。如:

  丁 甲 辛 戊(年)

  卯 寅 酉 子
  此用之正官,被丁卯沖剋而破,不吉。詩云:「八月官星得正名,局中大怕卯和丁」是也。


 2. 官輕見財為福利。

  日干強,比劫重,尋八字之配合,當以正官為用,而柱中正官雖有,但力量不足以制劫,此為「官輕」,必要以財星生起正官為妙,以此加強正官之力。若柱中財多,自然妙不可言,大運或流年行至財鄉,必屬大吉之運。如:

  丁 庚 甲 乙(年)

  丑 申 申 亥
  此正官弱,得甲、乙透干生之,乃官輕見財為福利。


 3. 有官有印無破,作廊廟之材。

  日干弱,比劫少,官星旺,若有印星的話,則官生印,印生身,雖官旺亦不作凶論,緣印可洩官生身也。此官印相生,無明財破印,無傷官損官,誠美格也。如:

  庚 丁 丁 乙(年)

  戌 未 亥 卯
  此有官有印無破,作廊廟之材,為狀元之命。


 4. 重犯官星,只宜制伏。

  日干太弱,八字中官星疊見,其勢強盛,而柱無印綬,不得已而取傷官食神猛制官星,使日主不至於被官星剋伐殆盡。猶如苛政猛於虎,使得民不潦生,民為求生存,遂揭竿而起,與朝庭對抗。如:

  戊 丙 癸 癸(年)

  戌 子 亥 酉
  此官星重重,剋身過甚,全賴時上戊土高透制伏。


【分論】


 1. 凡正官成格,柱中有一位官星健旺,又須日主強,得財印相扶,柱中不見傷官、七殺,行運引至官鄉,必主富貴。

 2. 柱中官星結局,又有財星資扶,必須行身旺運(比、劫、印星)方可發達。蓋財官重重,日主衰弱,不能負荷,徒勞無用,運至財、殺旺鄉,必染重病。柱中官、殺重,日主弱,七殺又旺,又行七殺運,恐有牢獄之災。官者管也,官殺過甚,又行官殺,不生疾病,便遭司法機關之害。

 3. 五行正官,忌刑沖剋破之宮。此不特正官而言,柱中可用之物,大多都忌刑沖剋破。

 4. 若是身衰官殺旺,定知此命是貧寒。

 5. 正官見殺及傷官,刑沖破害,歲運相併必死。

 6. 有官要有印,無刑足可誇,不為金殿客,也作富豪家。

 7. 官星重見,只作殺推,再至官鄉,災非難免,若是太多,制之為福。

 8. 正氣官星用月支,喜逢財印到年時,破害刑沖俱不犯,富貴雙全報爾知。

 9. 官星不可被刑沖,官殺同來吉變凶,化殺為官方是吉,化官為殺禍重重。

 10. 官星大抵要身強,身弱需求運旺方,歲運更逢身旺地,無沖傷破是榮昌。

 11. 印多官多為貴命,官旺身衰反為病,官多身旺化為財,財旺身衰貧病並。

 12. 正官須在月中求,無破無傷貴不休,玉勒金鞍真富貴,兩行旌節上皇州。

 13. 正官仁德性情純,詞館文章可立身,官印相生逢歲運,玉堂金馬坐朝臣。

 14. 大抵官星禍福真,正偏雜亂太無情,露官藏殺多為福,露殺藏官大禍興。


七殺

【總論】


  代表物:小人、激烈的病痛、仇人、危險器物、嚴厲的頂頭上司、教師、長輩、災險、兒子(對男性而言)、外傷、疾病、領導、制約、女性的丈夫情人、惡勢力、爭鬥、官災牢獄、名聲受損。


  性格:權威、志氣、氣魄、猜疑、不服輸、專制、推移道理、機敏、暴氣、勁力、自我摧剋、恨、自制、節制、規律、嚴厲、勤勞、堅忍、自我壓抑、義氣。積極奮進,氣質風度較為威嚴,氣勢凌人,反抗性較強,個性剛毅。

  七殺與正官功用大體相似,唯須注意的是,正官乃以合作為手段、其性較溫和;七殺乃以競爭為手段、其性較偏激、霸道無情。如果八字制化恰當,則殺氣可做威權而用,更可發揮才能,古今大富貴、大權威者,大都有這種格局;如果制化不得當,則日主弱,禍來難料,日主強,命途也多怪異。古語說:「若人有偏官、猶如抱虎眠」,這就意味著偏官格的人心思敏捷、權力欲望強、善弄權術、獨斷獨行。而且此格之人一想到任何花樣時,就會馬上付諸行動,和同為官星的正官那種穩健的作法完全不同。命帶偏官,一生大多無法過著平穩生活,而且這種人的職業大都為軍人、政治家,如果再兼有偏印的話,便可以當一個學者、宗教家、教育家、醫生、律師、藝術家等。

 七殺為喜用:

  身強殺旺帶刃,做事果敢有魄力,嫉惡如仇而有威嚴,能有大發展。主堅強、有魄力、富男性美(很性格)、能忍辱負重、負責任、肯努力,頗符合競爭日益激烈的社會。

  食神制殺:食神的主要心性是平淡有愛心,七殺的含義為進取有威勢。食神恰好將七殺的霸道和蠻橫制掉,剩下的是進取和威勢,主貴氣。

  七殺加劫財適合當軍人、員警,因為七殺威嚴霸道,劫財操作欲強、富行動力、攻擊性。七殺加羊刃,一般較豪爽,霸道,或有叛逆心理。願意命令別人,卻不願意接受命令。在管理上強硬,自由自在像匹野馬卻不荒唐,能在逆境中生存,不怕惡勢力、不屈服,因而在事業上易成功。

  命透七殺一位且有食、傷制,足智多謀、有權威,為貴命,但制殺太過則失貴氣。命透七殺,多伶俐。因有七殺制,日主要生存,必是聰明伶俐。女命偏官一位有食制,在家中多為靈魂人物。

 七殺為忌:

  身弱殺強,行事陰沈偏激、具叛逆性、容易走極端、秉性孤獨。殺旺比劫弱,表示兄弟無緣,甚至有所刑剋,且難得朋友真心相助,常會遇兄弟或朋友因利害關係而發生沖突。

  食神制殺太過,個性外剛內怯,做事患得患失、狐疑不決,而無法完全發揮個人力量,可能成為一個窮學者。

  官殺混雜,主婚姻不定。日支坐殺又官、殺混雜,夫妻易反目,難得圓滿相處。

  時柱有偏官(七殺),和子女緣分較薄。不過有食神制殺,子女多半會在文學界、藝術界或軍政界發揮所學而獲得名望。

  七殺旺而身不能擔時,好猜疑、懷疑對方,因此有七殺之人而身強有護,性格上有時仍會顯得不穩定或居所環境不穩定;性格沉靜、嫉惡如仇,如與傷官混雜易入黑社會。但若身不能勝時,易受小人作弄;而身旺時愛整別人。身能勝時適合做軍人、員警、司法、律師;身弱時,不利考試、選舉、升學之名氣。

  命局官、殺混雜、日主弱,則災禍四起,順心事少。因管束太多,很難成就事業。七殺無制,日主又弱或日主坐墓,逢殺歲運必有災。

  官殺太多,一般性格懦弱,易沖動生禍。因壓抑太多,一有機會便爆發。七殺過多無制,日主弱,萎靡不振,如財星又旺,逢財、官運易有災或本人有殘疾。

  女命四柱多偏官無制,意志不堅,多夫之象。官、殺混雜,為再嫁之象,條件是官旺歲運,如歲運官不旺,則不再嫁。官、殺混雜,無食傷制,多為舞女、小姐、或二婚妾命。

  七殺在歲運見正官,與命局有支合或干合者,為二婚之象。八字無殺星,為行事不願受人約束、好勝心強、嘴硬。若殺星合住日主,凡行事皆會三思、受法律、天理約束。

 1. 身強殺淺,假殺為權。
  日干太強,八字中比、劫多,財星少,官星無力或無,又無傷官、食神洩氣,正賴七殺補官星之不逮,以制比、劫,比、劫既制,則財星可安矣。此七殺成為權星,人命逢此,必然富貴崢嶸。如:

  庚 甲 乙 癸(年)

  午 寅 卯 丑
  此身強殺淺,假殺為權。


 2. 殺輕者喜財生之。

  日主太強,八字中比劫重,七殺輕,而七殺既輕,難起制伏之功,必賴財星將七殺生旺,加強七殺制比劫之力。如:

  庚 丙 壬 庚(年)

  寅 戌 午 午
  此夏火炎炎,壬水七殺雖可制丙火,唯五月壬水弱極,必賴庚金發水之源,故殺輕喜財生之,大運流年喜金水之鄉。


 3. 殺重身輕,制鄉有益。

  其義與前述之「官星重犯,只宜制伏」相類。日主弱,七殺多,比、劫少,無印星化殺,不得已而取傷官食神猛制七殺,保全性命。八字中既有制伏,大運流年亦宜行制伏旺鄉(行傷食旺地),自可言吉。如:

  戊 丙 壬 壬(年)

  未 戌 子 子

  此殺重身輕,水多火熄,無印化殺,必要戊土透干制殺,使丙火得以生存,歲運宜行火土運。


 4. 身弱有印,殺旺無妨。

  日主弱,七殺旺,唯因有印星緊貼日干,化殺生身,雖殺旺亦不懼也,忌財星傷印。歲運宜印綬比劫之地。如:

  甲 丁 甲 癸(年)

  辰 酉 子 巳
  此毛澤東之命,丁生子月身弱,癸水七殺通根透干,兩重甲木正印高透,洩水生火,身弱有印,殺旺無妨,殺印相生,貴不可言。


 5. 日主無根,棄命從殺。

  日主弱極,八字中毫無比、劫、印星,又無傷食制殺,而只見滿盤官殺,圍攻日主,此即棄命從殺之格,反宜取官、殺、財星為用,歲運亦必要在官、殺、財、旺之鄉方吉,忌比、劫印運,忌傷官、食神運,主凶。「棄命從殺,須要會殺」,成格之條件為:日干失時,月支為官殺,且三合官殺成局或會官殺之局,四柱天干全是官殺、財星,沒有一點比肩、劫財及印星,方為成格。則此局只取財星及官、殺為用,忌比、劫、印星。如:

  辛 乙 辛 戊(年)

  巳 丑 酉 申

  秋木凋零,地支巳酉丑會成金局,八字重重官殺,日主無根,全無比劫印星生助,只得棄命從殺,用神取金、土。忌水、木、火運,大運在水、木、火皆主凶。


【分論】


 1. 身強殺淺,假殺為權,殺重身輕,終身有損。

 2. 七殺如逢財助,其殺愈凶。七殺逢財生而愈旺

 3. 刃殺兩顯,威震乾坤。
 4. 殺不離印,印不離殺,殺印相生,功名顯達。

 5. 殺印雙全,宜其文武兩備。

 6. 七殺遇長生之位,女招貴夫。如:庚以丙為殺,而得丙寅,忌官星混。

 7. 殺星子位,必招悖逆之兒。此言七殺居時辰無制

 8. 七殺有制亦多兒。
 9. 時上偏官有制,晚子英奇。

 10. 偏官七殺,勢壓三公,喜酒色而偏好爭鬥,愛軒昂而扶弱欺強,性情如虎,急躁如風。

 11. 身逢七殺是提綱,只為干衰大受傷,正祿交差刑煞入,終身不免有禍殃。

 12. 月支偏官最忌沖,傷官羊刃喜相逢,日干旺相皆為貴,制伏無過百事通。

 13. 身弱殺強無制神,多生災禍不堪論,哪堪更入官旺地,耽疾帶刑喪此身。

 14. 殺官混雜類,有去官留殺,亦有去殺留官。去殺留官當論貴,去官留殺主威權。

 15. 若乃時逢七殺,見之未必為凶,月制干強,其殺反為權印。

 16. 日上偏官一位強,日辰自旺喜非常。

 17. 年干七殺莫言凶,制合為權最有功。如:丙以壬為殺,月干為丁,丁、壬合殺作吉論。

 18. 身弱官殺混,多夭貧。
 19. 棄命從殺論剛柔。陽日干不可從殺,陰日干方可論從殺之格。

 22. 殺輕者喜財生之。

 23. 合官星不為貴,合七殺不為凶。如:甲以辛為官遇丙合不吉,以庚為殺遇乙合作吉論。

 24. 偏官有制化為權,唾手登雲發少年,歲運若行身旺地,功名大用福雙全。

 25. 偏官如虎怕沖多,運旺身強豈奈何,身弱虎強成禍患,身強制伏貴中和。

 26. 偏官不可例言凶,有制還他衣祿豐,干上食神支又合,兒孫滿眼福無窮。

 27. 陰癸多逢己字傷,殺星須要木來降,縱然名利升高顯,怎奈平生壽不長。

 28. 六丙生人亥字多,殺星拘印貴中和,東方運去興名利,運到西方事轉磨。

 29. 春木無金不是奇,金多猶恐返遭危,格中取得中和氣,福壽康寧百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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